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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技净利润依赖于补贴 期间费用异常或涉嫌商业行贿
职工薪酬与实际不符信息披露失真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业务为环境监测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及运营服务,主营产品包括水质监测系统、空气/烟气监测系统和环境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并为客户提供环境监测系统的运营服务,目前以水质监测系统及运营服务为主,公司于9月19日二次闯关通过。
虽然公司第二次上会侥幸通过,其首次IPO被否因素发审委重点提及了公司因涉嫌单位行贿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一事,高管、员工均涉及到多起商业贿赂案件。二次上会发审委依然对公司重点说明曾因涉嫌商业贿赂被检察机关立案事项的信息披露和相关内控存在缺陷被否决。说明此次披露招股书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率逐年降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变化趋势不一致的原因,且首次闯关公司销售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进行询问问题依旧存在。虽然公司在发审委过关,但是其招股书披露材料显示,公司依然存在诸多异常问题。
净利润寄生于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 商业贿赂成为公司发展的动力?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合计金额分别为 1,180.57 万元、1,519.81 万元、2,908.77 万元和1,478.62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6.11%、24.86%、32.11%和 24.12%。其它政府补助收入分别为 882.14 万元、875.89 万元、737.89 万元和 133.85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9.51%、14.33%、8.14%和 2.18%。合计公司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报金额告期内分别为为2062.71万元、2395.70万元、3646.66万元、1612.47万元。占净利润比分别为52.17%、45.00%、46.97%和31.04%。
报告期内2018年1-6月份公司毛利率大幅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在环境报告监测系统毛利率2018年1-6月份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下滑的情况之下,公司毛利率却逆势上升12.22%,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16.93%。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期间费用比例逐年上升的同时,公司的期间费用且逆势逐年下滑,由2015年30.95%一路下滑至2018年1-6月份25.00%。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难道公司产品竞争上具有相对优势?
一方面提高毛利率逆势上升,另一方面降低期间费用费用逆势下滑,足见公司在财务伎俩量做足了功夫。令人奇怪的是,在期间费用费用逆势下滑情况之下,公司销售费用中业务招待费用占比远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让人不禁要问的是,公司毛利率逆势上升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因为公司曾多次涉及行贿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据相关资料显示,公司第二大股东曾行贿造假套取国家补助,公司原董事长曾与伪造湖南省发改委原总经济师杨某某儿子的投资公司一起涉嫌伪造单位存款证明书,通过杨某某骗取以“智能化水质监测仪器及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为力合科技获取国家项目资金300万元向杨某某行贿30万元。2012 年末左颂明给担任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叶某某行贿人民币10万元。左颂明涉嫌行贿于2014年3月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公司在职员工饶某某2012 年至 2013 年国庆期间行贿四川省德阳市环境监测站原站长应某某7.9 万元为公司获取相关利益。
高管行贿员工效仿,市场部员工陈某某在 2011 年春节前至 2013 年春节前共贿送 2.8 万元行贿分管罗源县环境保护局“罗源金港工业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运行管理总承包”项目全某某,市场部员工石某某行贿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张某某。
募投项目资金水涨船高 职工披露薪酬金额与实际不符
2016年公司发布招股书中披露募投项目分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运营服务及第三方检测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分别为4371.86万元、5455.71万元、5804.32万元、5000.00万元,而2018年公司披露招股书对项目项目金额大幅增加,在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运营服务及第三方检测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分别为9548.57万元、29624.74万元、8685.31万元、20000.00万元,2018年更新招股书更是提高补充流动资金2亿元。在投资规模上,2018年募集资金规模为2016年招股书披露金额4.26倍。募投项目资金水涨船高,朝令夕改是否涉嫌圈钱?
公司披露2015年-2018年1-6月份销售人员数量分别为79人、80人、75人、74人。更新招股书披露销售人员平均薪酬报告期内分别为10.25万元/年、10.20万元/年、15.28万元/年、16.81万元/年。根据销售人员与平均薪酬计算出销售人员薪酬金额分别为809.75万元、816.00万元、1146.00万元、621.97万元。招股书披露销售人员薪酬金额分别为645.02万元、764.18万元、1151.10万元、541.33万元。
2.报告期内,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60人、74人、84人、88人,招股书披露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为12.92万元/年、12.51万元/年、13.26万元/年、17.88万元/年。可以计算出公司研发人员薪酬分别为775.20万元、925.74万元、1113.84万元、786.72万元。而招股书披露研发人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684.68万元、824.83万元、1055.52万元、742.90万元。基于以上俩点我们是否可以怀疑招股书降低披露职工薪酬金额,存在其他费用支付薪酬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