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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新规落地5个月 A股21家公司收“退市通知”
距离退市新规落地5个月,沪深两市已有21家上市公司收到“退市通知”。还有40家上市公司被戴帽*ST(即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A股市场“优胜劣汰”的格局正在形成。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A股市场退市数量明显增多,退市新规正在发挥威力。在全面注册制持续推进,上市公司数量增加的背景下,要保证市场平稳有序的运行,自然需要清理一批僵尸企业、空壳公司,实现“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保障上市公司整体质量。
2020年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退市新规,全面修订了财务指标类、交易指标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退市标准,在全部板块取消单一连续亏损退市指标,制定扣非净利润与1亿元营业收入组合财务指标;在保留“面值退市”等交易类退市标准的基础上,设置“3亿元市值”标准;增加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的标准;增加重大违法退市细化认定情形等。
今年以来,多元化退市渠道更加畅通。《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上市公司公告梳理,上述21家收到交易所“退市通知”的公司中,*ST航通申请主动退市。康得退、*ST鹏起、*ST富控、*ST信威、*ST欧浦、ST工新、*ST秋林等7家公司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ST舜喆B、*ST宜生、*ST成城、*ST长城、天夏退和退市金钰等6家公司触及“1元退市”指标。*ST斯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目前收到深交所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事先告知书。*ST北讯则是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收到深交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天翔环境在2020年5月份被暂停上市后,于今年5月12日向深交所提交了恢复上市申请材料,但未能提交保荐机构出具的恢复上市保荐书。由此,5月14日,深交所向公司出具了不予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和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文件。此外,还有4家公司重组退市。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1元退市”、财务退市成为退市主流。今年“1元退市”数量增多,这说明市场正在主导企业估值和质量评判。
“同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主动退市、重组退市等退市情形也屡屡出现,我国资本市场已形成多元化退市态势,问题公司在被强制退市亦或主动退市,形成了应退尽退的局面,进而推动了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格局。”田利辉如是说。
数据显示,今年除了已被终止上市的公司外,截至目前,还有40家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ST),26家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ST)。
究其原因,主要可以归纳为两方面:一是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是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退市新规下,对于壳公司、僵尸企业的打击力度趋严,因此更多公司被出具退市风险警示。”陈雳坦言,并不是所有被出具风险警示的公司就毫无价值,一些因为非经常性损益或突发情况致使公司短期业绩亏损,但主营业务仍运行良好的企业,依旧存在一定的价值,尽管存在“摘帽”的可能。而一些仅仅只有“壳资源”的上市公司,其“壳资源”价值将变得越来越小,最终被市场所淘汰。
当前市场中炒壳、炒差等行为明显减少,一些经营不善、常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已逐渐“现形”。《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新规发布以来,A股市场中的*ST等绩差股经历了一波下跌。数据显示,截至6月1日,沪深两市共有133家*ST公司(除去已退市或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自退市新规发布(2020年12月31日)以来,133家*ST公司中有71家股价出现下跌,占比逾五成。
“应退尽退”,但不能“一退了之”,相应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健全。
陈雳表示,相对于专业投资者,中小投资者往往更容易投资退市企业或被ST、*ST的公司。一方面是因为部分中小投资者对于风险警示没有较为清晰的认识,只看价格低就进行买入;另一方面中小投资者与专业机构之间也存在信息不对称,所以中小投资者更容易“踩雷”。
田利辉建议,投资者保护的核心是自我保护。监管部门和中介机构需加强投资者教育,使其形成价值投资理念,不炒差、不跟风。同时,投资者保护的另一关键是信息公开,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正在有效提升,对于问题公司往往会进行退市提醒。投资者保护还需要构建公平公正的外部环境,我国已经建立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刑法惩戒的金融监管惩治体系。投资者在被骗等情形下,可以通过代表人集体诉讼来获得赔偿。此外,中介机构作为市场主体,不仅要服务上市企业,也要在退市过程中积极协助投资者。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