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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股份连2年存虚增营收 原董事长刘学林等收警示函

中国证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219号)显示,经查,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极股份(27.540,-0.08,-0.29%)”,002368.SZ)2017年和2018年发生多笔贸易类交易,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导致太极股份2017年和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4681.51万元和5723.56万元,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7%和0.95%。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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