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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说八道”引来两个跌停,股民状告思美传媒获赔约42万元

2024年12月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浙江高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思美传媒须向投资者霍裴(化名)赔偿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损失共计约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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